我市2010年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正式启动

日期: 2010-10-28 浏览量:215 文字大小:

6月21日,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的2010年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是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2号)等相关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的,预报时段为6月21日至9月5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和阜新市气象局实行“联合制作,统一发布”的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电视节目由气象部门利用现有的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制作,通过气象预报节目播出,按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规定的5个等级发布。其中,1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小;2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小;3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4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5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预报中,3级为注意级;4级为预警级;5级为警报级。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开展,对于加强我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防灾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政府提供灾害防治动态基础数据,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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