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行政区域内规划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等工作。查看更多
发布时间:2024-07-15
发布时间:2024-07-19
发布时间:2024-06-07
“领导信箱”由市自然资源局在阜新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设立,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阜新市自然资源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
(一)对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对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市自然资源局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市自然资源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个人信息。向“领导信箱”写信,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受理人员对发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信件内容符合法律规范。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4.不属于阜新市自然资源局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领导信箱”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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