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5-12-02 浏览量:41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一、工作由来

  根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辽林草种字〔2025〕10号)精神,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4月29日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阜林草发〔2025〕6号),对2025年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进行部署。

  二、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用种用苗安全,2025年4月—9月,采用市级抽查和县级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全市范围内生态保护和修复、防沙治沙等重点项目用种用苗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抽检、检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正式颁布施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四、抽检内容和检测项目

  (一)抽检内容

  林木苗木质量情况;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林木良种使用情况;造林种草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品种等)和播种品质(苗体)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种苗(或造林种草工程)招投标文件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情况;植物检疫情况。

  (二)检测项目

  苗高、地径、根系,嫁接苗还需抽检实生苗和未除萌苗比例。

  解读单位: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部

  解读人:胡玉珠

  联系电话:0418-6686203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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