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04 浏览量:6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县、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省林业草原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林草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下达2025年度省级林草专项资金任务(项目)计划(第三批),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 、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要求,两县林草部门是项目实施和任务目标管控的责任主体,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夯实基础工作,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管理。返还市县森林植被恢复费要严格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相关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方向等安排项目,主要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两县林草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印发的林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方向等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既定使用方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绩效监管
按照《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财绩〔2019〕35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林业专项资金项目(任务) 计划和绩效目标分解,并按时开展绩效监控、自评等工作。
附件:2025年第二批省财政返还市县森林植被恢复费明细表.doc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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