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阜新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的批复

日期: 2026-03-11 浏览量:37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两县林业和草原局、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场字〔2025〕5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有关县区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修订及实施工作,编制科学可行、符合自身实际的森林经营方案,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阜新县、彰武县及细河区各国有林场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2026-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方案》符合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意按《方案》实施。

  二、严格执行《方案》。内容需要调整的报市林草局备案,面积调整超过20%的,报市林草局批准。

  三、高度重视《方案》实施。要建立以编制、实施、监测、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规范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国有林场科学经营水平。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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