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29 浏览量:76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阜新矿业集团林业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用种用苗安全,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及范围
(一)抽检对象
生态保护和修复、防沙治沙等重点项目使用的苗木。
(二)抽检范围
全市范围内林木种苗使用单位。
(三)抽查方式
采取市级抽查和县级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抽查时间
2025年4月—9月。
二、抽检、检测依据
(一)抽检依据
《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二)检测依据
1.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
2.《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正式颁布施行的地方标准。
三、抽检内容和检测项目
(一)抽检内容
1.林木苗木质量情况。
2.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
3.主要林木良种使用情况。
4.造林种草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品种等)和播种品质(苗体)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5.种苗(或造林种草工程)招投标文件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情况。
6.植物检疫情况.
(二)检测项目
苗高、地径、根系,嫁接苗还需抽检实生苗和未除萌苗比例。
四、有关要求
种苗质量优劣事关造林绿化成效,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先行组织自检,并于2025年7月底前将抽检报告报送市林业和草原局。被抽检的县区要积极配合抽检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或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不得随意更换抽检地点。
联系人:杨爱风
电子邮箱:fxlczm@126.com。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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