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4-29 浏览量:76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阜新矿业集团林业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用种用苗安全,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及范围

  (一)抽检对象

  生态保护和修复、防沙治沙等重点项目使用的苗木。

  (二)抽检范围

  全市范围内林木种苗使用单位。

  (三)抽查方式

  采取市级抽查和县级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抽查时间

  2025年4月—9月。

  二、抽检、检测依据

  (一)抽检依据

  《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二)检测依据

  1.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

  2.《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正式颁布施行的地方标准。

  三、抽检内容和检测项目

  (一)抽检内容

  1.林木苗木质量情况。

  2.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

  3.主要林木良种使用情况。

  4.造林种草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品种等和播种品质苗体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5.种苗(或造林种草工程)招投标文件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情况。

  6.植物检疫情况.

  (二)检测项目

  苗高、地径、根系,嫁接苗还需抽检实生苗和未除萌苗比例。

  四、有关要求

  种苗质量优劣事关造林绿化成效,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先行组织自检,并于2025年7月底前将抽检报告报送市林业和草原局。被抽检的县区要积极配合抽检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或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不得随意更换抽检地点。

  联系人:杨爱风

  电子邮箱:fxlczm@126.com。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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