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阜新市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阜新市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6-04 浏览量:8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根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字〔2024〕1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开展监测预警、加强预防控制、建立补偿救助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防控工作保障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开展监测预警分为落实野生动物致害监测预警措施和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第三部分加强预防控制分为优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统筹推进主动防控设施建设、分级分类开展种群调控、组建野生动物种群调控专业机构、严格猎枪猎弹配置使用管理、妥善处置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强化野生动物致害应急处置。

  第四部分建立补偿救助机制分为认真贯彻落实补偿办法、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做好受害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第五部分加强宣传引导分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科学保护宣传、加强野生动物致害安全教育等内容。

  第六部分强化防控工作保障分为压实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协调机制、提升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专业化水平、完善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法规制度。

  

  解读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解读人:周新

  联系电话:0418-2175516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阜新市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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