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继承〔2020〕122306724

日期: 2020-12-24 浏览量:181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文字大小:


刘玉权20201223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以下不动产刘玉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内容如下:

将原不动产权所有人刘井财坐落海州区平西路96-3-112,产权证号68161,面积45.83方米,用途住宅的不动产所有权由刘玉权继承,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2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3333008

特此公告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