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17 浏览量:7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两县林草局、各区林草主管部门,各县区财政局,阜矿集团林业分公司、局机关科室及市林业中心:
根据国家、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辽林草字〔2025〕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草原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相关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任务(项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和任务目标管控的责任主体,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要求,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的,需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进行报批。
项目完工后,有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自验收,市、县(市、区)项目由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后报省林草局备案。要健全项目档案管理,每个项目都要单独建档,归档内容包括任务计划、方案批复、工程设计、招投标、监理、验收及其它管理和审批文件等。
二、加强资金管理
本次下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林业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请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林业和草原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等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方向等安排使用资金,强化监管,切实加强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既定使用方向,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工程项目的补助资金,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监督调度机制,有效做好项目衔接,财政部门要科学合理调度库款,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需要。统筹好现在项目和资金,要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辽宁省科尔泌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等涉及农户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加快项目验收进度,结合近年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管理细则,优化工作程序,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对验收合格的林地,要及时、足额拨付和发放资金补贴,涉及农户的资金,按规定使用“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绩效监管
请按照《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财绩〔2019〕35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林草转移支付资金任务(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分解相关工作,项目计划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全过程绩效管理,查找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弥补漏洞。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项目单位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案、违规使用资金等重大问题的,应按程序及时上报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对监督和绩效评价中发现存在项目进展严重迟缓、资金长期滞留、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按期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等突出问题的单位,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将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
四、加强后续项目储备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扣绿满辽宁工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宁省科尔泌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等重点工程,用好用足中央和省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等政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科学谋划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落地上图,对申报项目方案及绩效目标等认真审核把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重大项目包装,做好日常储备,确保项目等资金。同时要依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关规定,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引导社会投入,为以后年度争取资金提供项目储备。
五、要求
此次下达的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项目)计划正式文件及分解的绩效目标、预算指标等报省林草局、省财政厅备案,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的依据,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及市直单位(部门)和财政部门认真执行落实。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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