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弘昌嘉豪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天然石英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日期: 2021-06-16 浏览量:22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辽宁弘昌嘉豪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天然石英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寻明华  0418-2195233)

附件:

辽宁弘昌嘉豪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天然石英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辽宁弘昌嘉豪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天然石英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


                                2021年6月16日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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