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长玉铜业有限公司等3家矿山企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日期: 2021-07-16 浏览量:197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长玉铜业有限公司(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好保起分公司(天然石英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冯家分公司(天然石英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21年7月16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