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辽宁省矿山修复利用条例》立法调研

日期: 2024-05-17 浏览量:66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的省级调研组在我市开展《辽宁省矿山修复利用条例》立法调研,就立法草案充分征求意见。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海州露天矿观景台、矿坑内部、南帮中部西段项目区多个点位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到辽宁屿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参观,调研组对我市海州露天矿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阜新煤矸石综合治理经验为立法提供了新的思路。实地调研后召开了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参加的辽西片区立法调研座谈会,会上,调研组详细介绍了立法背景及草案起草过程,并就核心条款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各单位业务骨干、企业代表及业内专家结合自身工作各抒己见,就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条例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

图片4.png

图片5.png

  当前,正值我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辽宁省矿山修复利用条例》的制定,必将加速海州露天矿综合治理等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的进程,同时为社会资本融入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提供法律保障,为阜新转型振兴提供强大助力。

图片6.png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