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021303127号

日期: 2025-02-14 浏览量:4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产证号/土地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0962

刘艳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

细河区中华路59-1114

                      公告单位: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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