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金砂天然石英砂矿采矿权深部协议出让公示(公示文号:阜采协示字〔2026〕1号)

日期: 2026-08-04 浏览量:128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金砂天然石英砂矿采矿权深部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二、受让人

  名称: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

  场所:彰武县阿尔乡镇北甸子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27284322013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金砂天然石英砂矿

  开采矿种:天然石英砂

  开采规模:20万吨/年

  地理位置:彰武县阿尔乡镇西南1.6公里

  面积:0.0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起标高)    Y(止标高)

1    4743074.8013   41448880.2095

2    4743074.8027   41449080.2106

3    4742774.8009   41449080.2126

4    4742774.8021   41448880.2116

*       260            214

  开采标高:260米至214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本次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深部资源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已设采矿权深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8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联系电话:0418-2195033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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