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05-08 浏览量:7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6日

阜新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令)以及国家、省、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和2025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根据最新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显示,阜新市已调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按灾害类型分类,崩塌2处、滑坡5处、地面塌陷7处;按地区分类,阜新县2处、海州区2处、太平区7处、新邱区3处。孕灾点28处,其中,易崩易滑地层点15处、地面塌陷孕灾点13处;按地区分类,阜新县26处、新邱区2处。阜新县、太平区、海州区、新邱区等地是矿山较集中,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几个区域。

  (二)2024年地质灾害情况

  2024年全市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在汛期,东北冷涡活动频繁,受其影响,我市面临较高的极端气候事件风险,如暴雨洪涝、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这些极端天气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此,各县区需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强化防范措施,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初步预测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往年相比基本持平,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和空间分布与往年基本一致。气象预测全市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的降水量接近历年同期,平均降水量20至40毫米;夏季平均降水量为300至390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2至3成(历年297.9毫米);秋季平均降水量为85至100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1至2成(历年81.1毫米)。全市主要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要特别注意6-9月汛期局部地区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频率接近常年水平,但需警惕春季冻融期可能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我市常见的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阜新市矿山比重大,许多矿山服务年限较长,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几率较大,突发性强。我市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区域为划定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孕灾点、人口密集和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采矿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等。

  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主要为海州露天煤矿区及排矸场、新邱露天煤矿区及排矸场,特别是海州区韩家店镇南瓦村滑坡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今年巡查发现该隐患点的山上部分沉降现象比较明显,已新形成数条地裂缝,呈现加剧的趋势,需高度关注。

  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阜新县东梁镇、伊吗图镇,新邱露天煤矿周边。

  (二)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情况密切相关,区域强降雨、台风暴雨和局部暴雨是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每年7-8月是我市地质灾害高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最易发时段。其中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短时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群发型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非地质灾害高发期,如遇台风或短时强降水情况,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需加强对5月、6月、9月等非地质灾害高发期的防范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强降雨过程或小时强降雨时段的防范。另外,春季冰雪冻融也易引发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应作为地质灾害非汛期时段的重点防范期,确保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全面覆盖。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防灾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点到岗到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本辖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防治的行业监管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谁引发、谁治理”的刚性要求,按照本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健全地质灾害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增强防灾减灾效果。各级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合力。同时,住建、教育、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旅游、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风险。

  (三)强化应急保障,完善地灾应急预案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辽政办〔2021〕6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阜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阜政办〔2023〕4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阜新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阜自然资发〔2024〕4号)编制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根据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灾预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更新后各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到群测群防体系中,汛前逐一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预警人等信息,及时更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文旅广电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汛前和汛期加强对城乡基础设施、水库周边、河道岸坡、公路沿线、校舍周边、电力设施、A级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气象局负责,其结果及时报告市政府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及时共享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大于等于三级时,通过短信平台向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发送。

  (五)增强应对能力,开展地灾宣传培训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防灾、自救、互救意识和本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宣传图册等群众形式,大力宣传地灾应急防治基本知识,达到让广大干部群众“懂得了、记得牢、用得上”的效果。

  (六)提升地灾防治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全方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培训。组织相关部门、技术支撑单位参加省级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和工作交流会议;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及协调管理能力;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七)全流程参与,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逐步推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辽安委﹝2022﹞24号)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玻璃栈道类、漂流类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筑牢底线思维,做好汛期防灾工作

  1.积极推进“双防双控”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各县区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控方式由“群测群防+隐患点防控”向“人防+技防”“隐患点+风险区”的双防双控转变,整合本地区已有防灾减灾的相关资源,达到地质灾害风险精准预警和避险转移的目的。

  2.坚持“三查”制度。各县区必须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危害,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孕灾点进行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潜在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3.加强汛期值班值守。汛期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细化领导带班、专家驻守、专人值守保障措施。值班人员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汛期值班表报送市自然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作为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应向社会公布,便于及时报险。

  附件1: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划分标准.docx

  附件2:阜新市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检查表.docx

  附件3:阜新市2025年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doc

  附件4:阜新市2025年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doc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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