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04 浏览量:75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县、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五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省林业草原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林草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资金(第二批)任务(项目)计划,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要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和任务目标管控的责任主体,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夯实基础工作,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的,需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进行报批。
项目完工后,有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自验收,由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后报省林草局。要健全项目档案管理,每个项目都要单独建档,归档内容包括任务计划、方案批复、工程设计、招投标、监理、验收及其他管理和审批文件等。
二、加强资金管理
相关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印发的林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方向等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既定使用方向,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项目补助资金,相关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监督调度机制,达到拨款条件的,要及时向县(区)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等材料要件,县(区)财政局要科学合理调度库款,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合同约定相匹配,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需要。统筹好现有项目和资金,要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政策性补贴资金,相关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结合近年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管理细则,优化工作程序,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要及时、足额拨付和发放资金补贴,涉及农户的资金,按规定使用“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对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各地要认真执行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关于切实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辽财环〔2024〕62号),严格按时限申请、拨付资金,不得拖欠、挤占、挪用。
三、加强绩效监管
请按照《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辽财绩〔2019〕35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林业专项资金项目(任务)计划和绩效目标分解相关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计划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查找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弥补漏洞。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第二批).doc
附件2: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分配表(第二批).doc
附件3:2025年中央财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doc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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