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22 浏览量:127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切实做好玻璃栈道类、漂流类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指导工作,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辽安委〔2022〕24号)要求,5月17日、18日,市自然资源局及所属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利用两天时间,会同阜蒙县自然资源局、彰武县自然资源局对阜蒙县八家子镇乌兰木图山景区玻璃栈道、彰武县满堂红镇白砂湾景区漂流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现场指导。
相关镇政府及景区负责人对本景区玻璃栈道、漂流项目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市自然资源局现场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景区责任单位要立即聘请有资质的作业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根据报告及专家意见进行整改;二是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景区要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运营,在整改完成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两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排查,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引导,坚决杜绝玻璃栈道类、漂流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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