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16 浏览量:13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1月10日,市民李延勇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取证窗口取到了她期盼已久的不动产产权证,激动的说:“今天终于取到盼望许久的房产证了,感谢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的领导和同志们勇于担当和辛苦付出。”
李延勇购买了细河区繁荣小区2号112室的网点,开发商为市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开发商笔误,错将其房地产契约书和购房发票的地址写成了1号楼112室,开发商已于多年前注销,已无法进行更正。
今年9月我局首次受理了李延勇不动产登记申请,鉴于地址错误原因,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解决其不能办证问题,全力为百姓排忧解难。市自然中心主动服务,通过查询档案逐户对比、实地核查走访、召开对接会议,初步确定李延勇所购网点地址确为2号楼112室。随即联合住建、税务等部门在官网发布公告,对李延勇所购网点地址立即予以更正,公告期结束后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李延勇不能办证问题的化解是我局履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宗旨意识,积极化解办证难问题,兜牢民生底线,在保障企业和群众的权益同时高质量推进了不动产登记工作。
主办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邮编:123000 Email:bgs2195173@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5号 辽ICP备2021000282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5173 网站举报邮箱:bgs21957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