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05 浏览量:145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1月5日,市自然资源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贯彻落实《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培训会议。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宇飞参加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培训。
会上,就条例修订背景展开话题,讲述了《条例》从实地调研考察到起草方案,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会上围绕三十条条例深入解读分析,结合我局实际工作,与会人员激烈讨论,寻求解决方式,力求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主办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邮编:123000 Email:bgs2195173@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5号
辽ICP备2021000282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5173 网站举报邮箱:bgs21957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