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编号:〔2025〕042303244号

日期: 2025-04-23 浏览量:16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太平区塔新路59-3452

更正为杨国忠单独所有

 

                     公告单位: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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