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3-19 浏览量:24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事项名称
采矿权变更审批
二、设定依据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条件
1.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2.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
3.变更矿山企业名称需提供原营业执照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变更登记储量发生变化需矿产资源储量重新认定书。
5.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范围需重新编制或修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需提供有关批准手续。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2套)
(一)扩大矿区范围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缴纳情况、年度报告)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5.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6.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备案证明;
7.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8.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包括企业分期缴纳的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
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11.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12.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家评审意见;
13.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14.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二)缩小矿区范围
1.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采矿许可证、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5.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6.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缴纳情况表、年度报告、土地复垦、环境恢复治理)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7.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
8.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9.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三)变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缴纳情况表、年检)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5.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
7.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8.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包括企业分期缴纳的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准文件,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变更为国家有关宏观调控的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的,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公式无异议;
9.变更开采方式的,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意见;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四)变更矿山生产规模、增减开采矿种: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加纳情况、年检)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5.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7.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9.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的,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准文件,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五)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加纳情况、年度报告)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4.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采矿权转让需要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还需提供采矿权转让批复及采矿权价款处置等费用的有关凭证(包括分期缴纳的应提交受让人缴款承诺书);
6.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五、办理地点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 矿产开发管理科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登记20个工作日。变更矿山生产规模、增减开采矿种变更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登记28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418-2195144
八、办理流程
九、收费事项
(一)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
1.采矿权使用费
标准: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2.采矿权价款
标准:根据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结果
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二)缴费方式
申请人接到《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准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后,在30日内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
应缴纳采矿权价款的,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办理交款手续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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