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15 浏览量:46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党委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辖区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及省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全面巩固野生动物保护成果,根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字〔2022〕7号)要求,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市网络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阜新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现将《阜新市“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清风行动实施方案.doc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委政法委 阜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阜新市公安局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阜新海关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阜新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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