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行政区域内规划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等工作。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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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发布时间:2024-07-19
发布时间:2024-06-07
日期: 2024-04-23 浏览量:178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现将《阜新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阜新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阜新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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