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将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日期: 2012-02-07 浏览量:171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文字大小:

1月12日,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主要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研判当前的形势,制定确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安排部署2012年的工作任务。参加会议的有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市、县区局所有矿政管理部门同志和涉矿国土所所长、阜矿集团、107队、地质四队、排山楼金矿以及全市253家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共计350余人。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铁军对全市过去一年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事求是地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客观全面地分析了当前的形势。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做好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反《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了五项有力措施:
一是   切实维护矿业开发秩序。依法探矿、采矿,要求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勘查设计探矿、开发方案采矿,如有变更的要及时上报审批;采矿权人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将延续登记申请的有关资料报送到登记管理机关(发证机关),我市将不再受理过期采矿权延续申请;在办理采矿登记申请时必须提供缴纳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如实提供矿山井上下对照图,特别是井下的巷道、采区及开采时间应真实准确的标注出来;矿区范围内有建筑物、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的,办理采矿登记时应提供保护煤柱设计或三下采煤设计,同时提供煤管局审批的规程,否则不予受理。建立健全市、县、所三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年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狠抓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法定费用征收工作。全面完成资源整合工作。     
二是   严格规范矿业权管理,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加强对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严格控制开采总量;严格依法审批,进一步提高采矿权准入门槛,增强审批透明度和信息准确度,坚决制止非法干预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的违法行为;建立矿业权市场,我市矿权交易中心已成立,下一步建立有形矿权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交易矿权。
三是依法从重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全面查处越界、越层勘查开采煤炭资源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乱采滥挖、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查处以承包、租赁等方式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严肃处理矿山企业存在的超能力生产行为。
四是积极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强力推进“青山工程”建设。要求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生态恢复的实施方案。同时,还要求凡是有利用价值的尾矿,应充分开发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要及时实现植被覆盖。各级国土部门要足额收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监督采矿权人自主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确保生态环境恢复,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减少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代价。
五是   继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从管理细节着手,多措并举构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长效机制。利用卫星遥感监测不断扩大监测范围。建立动态巡查制度、举报制度、信息交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等长效工作和监管机制,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
会议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相关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紧紧抓住工作重点,迅速启动今年工作,为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同时,要求各矿山企业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认清当前形势,严格按照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依法合规的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我市矿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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