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海州露天煤矿环境治理工程勘察测绘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2016-08-09 浏览量:191 文字大小: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阜新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阜新海州露天煤矿环境治理工程勘察测绘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阜新海州露天煤矿环境治理工程勘察测绘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阜新市海州露天煤矿南帮

3.项目规模:治理面积286608.88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计划工期:一个月

6.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测绘、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勘察、测绘、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外埠企业须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备案,于开标前提供相关资料;

6.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于开标前提供相关资料;

7.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

8.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89日——20168131700截止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勘察、设计、测绘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89日——20168131700在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开标时间:20168299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0418-2195164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

  编:110013

联系人:宋兵、赵春雨

  话:024-22510496-804

  真:024-22510496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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