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阜新市国土资源监测中心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

日期: 2017-06-30 浏览量:116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管理关节,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矿山企业负担,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委托阜新市国土资源监测中心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具体评审工作。

特此公告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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