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0﹞052700571号

日期: 2020-05-28 浏览量:170 文字大小:


刘亚欧、田琪因保管不善,将20180214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亚欧、田琪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