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0﹞063000624号

日期: 2020-07-01 浏览量:123 文字大小:


赵岩因保管不善,将20110180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岩

代理人:李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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