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阜新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解读《阜新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 2021-05-21 浏览量:100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2021521日,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阜新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阜林草发〔20211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任务目标、主要内容、打击主要内容、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行为,有效遏止乱开滥垦现象的上升势头,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建立保护生态环境长效机制,有效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改善阜新生态建设形象,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按照国家和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了《方案》,组织开展本次行动。

         二、《方案》任务目标

        打击违法行为,收回损失林地,保护林权权益,增强保护氛围,强化工作职责。

         三、《方案》打击主要内容

         1.清查内容

一是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包括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挖)盗伐(挖)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违法行为。

二是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2.清查重点

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益林等生态区位,突出毁林开垦、涉案林地面积大、盗砍滥伐林木数量大、违法案件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方案》组织领导

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由朱明局长任组长,局林草工程管理科、林草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及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林草工程部、林草产业发展部、技术指导部、林草综合执法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部署、检查、督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草资源科,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负责,建立组织机构,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沟通,协调工作。

、《方案》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为:

(一)筹划部署阶段(4月至5月)

市林业和草原局部署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区完成专项行动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9月)

各县区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再次进行核查。

各县区依据卫星图片判读资料等核查疑似图斑,即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案件查处整改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案销号一项。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至12月)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漏洞,评估专项行动成果,提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建议。

、《方案》工作要求

(一)端正认识,狠抓落实

专项行动是国家,省林草局进一步深入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生态建设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国家林草局新一届班子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的专项行动。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位置。一是要加强汇报沟通。要将国家和省有关指示要求向属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积极同公安、检察院、法院搞好沟通,积极赢得 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二是要制定详细方案。明确领导职责和行政、事业单位任务分工,抽调专门力量组建专项行动专班,防止工作推诿扯皮、走过场。三是要抓好舆论导向。广泛利用宣传媒体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形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强大声势和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作用。

(二)做好普遍性排查,确保应查尽查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确保在9月份前摸清所有违法行为。排查中要做到发现一起、摸清一起、登记一起,做到违法时间、事实、主体、数量、林种、损失六清晰。专项行动结束后,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应查未查、应报未报的问题而被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边查边改,依法整改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问题性质,该立案的要及时立案调查,属于刑事案件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不得以罚代刑。在案件查处中,要坚持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案件文书登记和管理工作。对暂时难以查明的线索,要先立案后调查。对正在违法的行为,要先下发停止违法通知书,再实施立案调查。要严格依法处罚,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对主动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违法主体,坚持依法从轻处罚。

(四)健全机制,跟踪问效

专项行动即是收回林地、恢复植被的有效办法,也是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的重要渠道。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在排查中要善于查找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改进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一线抓落实,对失职渎职行为,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实施追责问责。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阜新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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