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政策解读
《阜新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5-19 浏览量:55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0号)以及国家、省、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和2023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制定《阜新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指导我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全市地质灾害概况、2023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大致概括了我市地质灾害的总体概况,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2022年我市发生4起地质灾害,因及时预警撤离,未造成人员伤亡。

  第二部分是分析2023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主要包括降水趋势预测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初步预测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

  第三部分是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阜新市常见的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阜新市矿山比重大,许多矿山服务年限较长,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几率较大,突发性强。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9月,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

  第四部分是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抓好防灾责任落实。二是统筹实施,编制“十四五”防治规划。三是强化应急,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是增强能力,开展地灾防治宣传培训。五是防微杜渐,完善地灾防治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六是夯实基础,全力做好地灾防治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坚持“三查”制度、坚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制度等。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各相关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保障全市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群众的生命安全。

  方案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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