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阜新市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的通知

日期: 2023-05-31 浏览量:278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阜蒙县林草局、彰武县林草局,阜蒙县财政局、彰武县财政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草局《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23〕2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相关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下达2023年阜新市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计划及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二、加强项目监管

  两县政府是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主体,两县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两县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管。两县林草主管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全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自查验收,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对自查验收结果进行复核。项目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后,按规定及时“落地上图”。要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归档内容包括任务计划、方案批复、工程设计、招投标、监理、验收及其他管理和审批文件等。

  三、加强资金管理

  切实加强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既定使用方向,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两县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监督调度机制,财政部门要科学合理调度库款,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需要。

  省以上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苗木(种子、化肥、农药)等材料费、栽植(整地、灌溉)等作业费、未成林管护费、调查设计费、监理费等工程费用,原则上不得用于征地补偿、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论证费、招投标费等其他费用。

  四、加强绩效监管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启动实施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任务计划和绩效目标相关工作,对项目计划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全过程绩效管理,查找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弥补漏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两县林草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项目单位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案、违规使用资金等重大问题的,应按程序及时上报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对监督和绩效评价中发现存在项目进展严重迟缓、资金长期滞留、不按期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等突出问题的单位,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将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

  五、要求

  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资金计划正式文件将报省林草局、省财政厅备案,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的依据,两县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真执行落实。具体两县任务分劈计划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2023年阜新市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分配表.xlsx

     2.2023年阜新市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xlsx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下达2023年阜新市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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