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评估服务采购公告(2023-出003)

日期: 2023-08-29 浏览量:227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许晴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对拟挂牌的阜新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评估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采购,现欢迎各符合条件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需求

  1、名称:阜新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评估服务。

  2、最高限制单价:评估费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标准,供应商取费标准应不高于此标准的50%取费。供应商可在此标准范围内下浮报价,报价为支付比例,本次土地评估费用封顶不超过30万。                            

  3、主要服务要求: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进行价格评估,为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及阜新市土地储备及价格审定委员会集体决策土地出让底价提供依据。

  二、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报名的地价评估机构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2020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③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作废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完成省级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网站的网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及递交报价函时间:2023年8月30日8:30起至2023年9月5日17:00止(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函方式:请将投标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后送至阜新市自然资源局316室(可邮寄)。

  3、投标材料格式等请联系采购人获取。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王智超      

  联系电话:0418-2812946 

  附件:评估土地明细.doc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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