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行政区域内规划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等工作。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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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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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0
日期: 2024-08-09 浏览量:1430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负责全市违法采矿、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使用草原等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县(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组织执法系统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和森林督查机构在我市开展的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土地督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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