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09 浏览量:147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市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并组织开展。组织开展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土地、林木林地、草原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土地调查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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