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日期: 2024-08-09 浏览量:1438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湿地、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等行政执法工作。

  电话:0418-2175514

  办公地点: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办公时间:8:30-17:00

  联系人: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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