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30 浏览量: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城乡居民朋友们:
“五一”假期走亲访友、踏青旅游、进山游玩、春耕生产等活动大量增加,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向全市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用火的带头人
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相关规定,上山不带火,林内不吸烟,田间不用火,野外不生火。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
二、做管控火源的明白人
坚持从我做起,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烧田埂、烧地边草、吸烟、野炊、烧烤等。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的监护、教育和引导,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林区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因施工作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做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和人为过失引起火灾的严重法律后果,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做知法守法的示范员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有关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让我们当好知法守法示范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防火安全事关你我他。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严守防火禁令、杜绝违规用火、共筑安全防线,用责任与担当守护阜新的秀美山川,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五一”假期,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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