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继承〔2026〕052828178

日期: 2026-05-28 浏览量:1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李艳娟2026528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以下不动产由李艳娟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内容如下:

将原不动产权所有人为管德庆,共有人为李艳娟。坐落于细河区解放大街16-1504,产权证号为房改3225面积为61.87方米,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所有权由李艳娟继承,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3333008

 

 

特此公告。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