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100930035号

日期: 2026-10-09 浏览量:12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裴淑霞保管不善,将辽(2020)阜新市不动产权第00016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裴淑霞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