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3-19 浏览量:11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事项名称
采矿权注销审批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采矿权审批要件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3号)
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申请条件
1、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矿山闭坑综合报告及其附件、图件。
2、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3、土地、环保、劳动安全、地矿等有关部门的验收证明。
4.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2套)
1.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矿区范围图;
4.闭坑地质报告及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5.关闭矿山报告及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6.闭坑地质报告、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汇交证明;
7.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及相关费用缴纳情况证明;
8.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缴纳情况、年度报告)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五、办理地点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 矿产开发管理科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20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418-2195144
八、办理流程
九、收费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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