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6-06 浏览量:13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招标编号:2016.FXJY.G.02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海州露天煤矿矿坑周边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新海州露天煤矿矿坑周边。
2.2工程规模:治理矿坑周边37片区域,总体治理面积约0.2km2。(具体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
3.2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1)外省企业的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备案表。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另外(8)-(11)项还需投标人提供原件。
6、投标人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
7、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图纸(若有)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不计利息退还。
9、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交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须在开标前完成。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11、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阜新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阜新市人民大街48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0418-2195164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民族街加油站南200米十字路口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2912866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6年6月6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邮编:123000 Email:bgs2195173@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5号
辽ICP备2021000282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5173 网站举报邮箱:bgs21957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