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8-07-26 浏览量:415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办市本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3、负责市本级权属争议调处的基础性调查工作。    

4、负责拟定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5、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6、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工作。    

7、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原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督管理处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9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50.71万元,主要是上年日常经费及项目未结算余款等。    

(二)支出总计930.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9.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0万元。    

2.项目支出361.22万元,主要包括购入固定资产及劳务费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4.89万元       

主要是日常经费及项目未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7年,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收入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2.23%,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等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930.8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8.53万元,减少2.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61万元,项目支出361.2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0.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889.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8万元    

1. 城乡社区支出889.75万元包括:    

(1)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889.75万元,主要是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以及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等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41.0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41.08万元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930.83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8.53万元,减2.9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45万元,减少11.42%;项目支出增加44.92万元,增长14.2%。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机构重组,部分人员调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购置办公设备。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85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2389万元,下降38.24%。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8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858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3.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城乡社区等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项):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以及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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