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日期: 2018-09-20 浏览量:678 文字大小:

一、事项名称

临时用地审批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

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申请条件

1. 生产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

1、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请示

2、临时用地申请表

3、生产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临时用地协议书或合同

5、经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

6、用地单位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凭证

7、用地单位支付复垦费凭证

8、临时用地平面图

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10、拟征用土地的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1、规划图

12、其他材料(1)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文件(2)涉及使用林地的,提供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五、办理地点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 征转用地管理科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16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418-2195136

八、办理流程

    流程图.doc

九、收费事项

(一)收费标准和依据

1.耕地开垦费

标准: 10元/平方米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耕地闲置费的通知》(辽政发〔2000〕48号)

(二)缴费方式

耕地开垦费应在临时用地申请材料报送受理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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