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阜新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 2020-12-18 浏览量:876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文字大小: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辽政发〔2017〕59号)工作部署,我市于2019年4月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作业队伍,全面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通过此项工作,能够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市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我市各县区的县级调查成果均于9月底前通过省级核查,上报国家。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绩效目标:按照国家及省的工作部署及技术要求,完成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及清河门区四个辖区的县级国土调查工作(不含统一时点变更)。

绩效指标设定:一级指标2个,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二级指标5个,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及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7个,包括调查辖区数、开展招标工作、完成调查单位招标工作、4月份开展招标工作、5月前完成调查单位招标工作、年度资金总额小于100万元及为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做准备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绩效自评工作从11月20日开展,通过收集项目经费预算、请示、批复、拨付情况等相关材料,结合项目实际支出及年度预算资金额计算预算执行率。

通过与项目招标、中标单位及相关部门沟通,收集项目招标、中标文件等相关材料核实确认调查辖区数、招标中标情况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阜新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基本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质量指标1、2;时效指标1、2;成本指标1及社会效益指标1共7项三级指标已全部完成,得分90分;预算执行率得分10分,合计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通过采取多方面、多形式的核实措施,使绩效自评结果更加真实、准确。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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