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2021﹞042800999

日期: 2021-04-29 浏览量:74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剑 文字大小:


陶伟、李晶因保管不善,将201002777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伟、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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