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支持彰武县硅砂产业发展的建议》(93号)答复

日期: 2021-04-12 浏览量:341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王树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彰武县硅砂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彰武县政府正在全力办理三个区块的硅砂采矿许可证,此处应为先办理探矿许可证,因其勘查范围占生态红线,暂时无法办理,现市局已将其占红线部分作出调整报省厅待批,省厅批复同意调整后市局将全力加快办证进程。

二、截止目前,我局共收到彰武县6家硅砂矿的采矿权延续申请。其中,阿尔乡兆峰硅砂有限公司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完善手续,近期将下发采矿许可证。

阿尔乡腾达硅砂有限公司和阿尔乡浩信硅砂有限公司按照2021年市政府第4期政府常务会审议要求,需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辽政办[2020]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县两级发证采矿权办理流程后再行办理。我局已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正在提请政府常委会审议,如顺利通过,市级采矿权延续审批将无需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

冯家弘昌嘉豪科技研发有限公司、阿尔乡兆峰好保起分公司、兆峰硅砂冯家分公司、章古台万隆硅砂砂浆有限公司因为采矿权延续要件不完备已退回彰武县局补正。具体存在问题,我局进行了一次性告知,下一步将督促彰武县局尽快修改完善。

三、大德全域整治项目试点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准,主要针对宅基地散乱、废弃、闲置等问题。由于乡村耕地分布碎片化、建设用地利用低效化、生态用地退化以及空间布局无序化等多重问题并存,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三项具体工作任务,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解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整治区域、主要内容、空间布局等。尤其应注意合理选择整治区域,根据开展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适宜性。对于清理出的砂石粘土,国家没有明确处理办法。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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