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6-16 浏览量:4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一、起草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根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考核的通知》和2021年阜新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的通知》(阜林草发[2021]17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指导思想

以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为核心(以下简称林木种苗“双打”),以规范企业和个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为切入点,以强化引导和集中整治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净化林木种苗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林木种苗企业发展环境,确保林木良种有效供应和林业生产用种、用苗安全。

三、主要内容

《通知》对2021年度林木种苗“双打”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加强全程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各县(区)要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以林木种苗市场、种苗集散地为重点地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坚决吊销违法企业或个人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不法分子予以严惩。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假维权工作长效机制。针对涉种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要加强部门、区域协作。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同级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建立案件联防联打机制。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林涉种侵权假冒行为,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渠道,方便群众举报。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县(区)要依法及时公开林木种苗打假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查办案件信息,并将有关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加大对林木种苗“双打”工作的宣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不法分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同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林农、新品种权持有人和涉林涉种单位的维权意识。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的通知  阜林草发〔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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