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08 浏览量:436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0年4月23日至6月8日,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对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差距
1.土地管理水平还不高,服务地方发展意识还不够
(1)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力,集约用地效能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动态巡查,督促新供地企业开工建设,避免产生新的闲置土地。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各县区政府,统筹处理因地方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三是建立《阜新市自然局关于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会签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提高土地利用率。
(2)关于“服务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土地管理水平还不高,严格执法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全局开展“转作风提效能、奔一线强服务、创业绩争一流”活动,机关各科室、各分局、两中心全体干部深入企业、项目建设单位主动作为。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二是市自然资源局、细河区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推动解决黄家沟滑雪场事宜。三是充实市自然资源局细河分局力量,新派业务骨干1人,新招考公务员1名,进一步提高细河分局的服务和执法力度。细河分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为企业的服务水平。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的工作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用地。
2.项目建设管理混乱,问题明显
关于“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主任亲自指挥挂帅,更换施工组组长,协调技术指导组、施工组和资金组三个小组之间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举中心之力,抽调22人全面完善项目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二是聘请省林科院和省中心专家组分别四次到现场指导施工管理,提高了苗木成活率,并进行科学测算,适时对苗木成活率予以公开,增加透明度。到喀左山杏种质资源保存库学习经验,到他本苗圃、大巴林场学习田间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三是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履行财务相关手续,更换主管会计和出纳,加强财会管理,定期报账、核账、结账,加强财务监管力度,聘请第三方对单项工程进行审核,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结算合规;招标工程施工队,聘用监理公司,规范项目管理。及时召开项目主任扩大会,一事一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四是项目计划选种1000份,经过前期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已完成1074份,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
3.执法监督力度不够,与司法机关协调不到位。
(1)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处罚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由于自然资源部门无强制执行权限,已于2020年8月17日发函移交给违法行为所在地的清河门区政府实施强制执行,要求将结果函告市自然资源局。二是太平区水泉镇违建,太平区政府已拆除,并恢复原状。三是为解决我市自然资源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中,对应当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裁定后准予执行并由申请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这类情况,已向市政府请示进行“裁执分离”,确保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执行到位,整改到位。
(2)关于“林业案件处理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原市森林公安局在接到该信访事项后,立即对该案进行督办,组织召开15次案审会对此案进行专题研究,即时开展调查。二是建章立制,加大案件督办力度。以该案件为契机,原市森林公安局出台了四项制度,即《阜新市森林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阜新市森林公安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制度》《阜新市森林公安局错案追究制度》《阜新市森林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规范》;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案审会,集中讨论、研究案情,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对侦查进度较慢的相关案件下发督办单,指出存在问题,要求依法依规尽快办结案件。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原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就是否存在相同问题的类似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相同问题的类似案件。
4.主动履职还不够,落实整改仍存在差距
(1)关于“对原林业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整改到位。一是积极运作,在市局推进和指导下,与市交投集团、市生态集团、市农牧集团、市城投集团等多家国有企业洽谈收购事宜,均未能达成收购协议,因此也无法撤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注册公司法人。二是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情况向市自然资源局汇报,市自然资源局已向市政府汇报,并与交投集团、生态集团、农牧集团、城投集团等企业继续接洽,协商收购事宜。
(2)关于“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先后5次与市委编办就执法机构设置,完善执法管理体制、补充执法队伍人员事宜进行沟通。经市委编办推荐,2020年10月16日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市住建局学习委托执法经验。二是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执法队伍现状及工作实际,2020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会同意对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部人员进行调整,并明确职责分工。2020年12月4日,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社局审核通过。三是通过多种渠道补充执法人员。经与市委编办沟通,将原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为矿山超层越界执法雇佣的3名合同即将到期专业技术人员转为劳务派遣方式,稳定了人心,确保矿山超层越界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
1.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强,服务水平还不高
(1)关于“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对信访反映问题有应付、敷衍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接访工作,出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制度》和《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信访接待规范》,制作信访登记表(台账)、信访事项交办单、信访处理意见书(各类告知书)模板。二是加强档案整理,归纳整理了信访案件办结档案,同时整理了信访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纪要资料。2020年新增信访案件全部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完毕,档案记录完整。三是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出台了《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信访突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2)关于“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告知办事群众我中心接待服务群众能力完全满足需求,可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无需起早排队,提醒办事群众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前开门提前发号,并提前告知已取号的办事群众大约办理时间,让办事群众提前做好合理安排。三是进一步开展延时服务,要求各业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规定全体人员在下班前如有办事群众仍在等待,原则上办理完毕才可下班。四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的要求落实。五是加强监督力度,提醒群众不要相信“黑中介”和“非法代办”等违规违法行为,协同广大市民共同监督。
(3)关于“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存在”问题
关于林业案件现场测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一是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具有中级以上林业职称的两名同志随同原市森林公安局的同志前往清河门区河西镇火灾现场,对毁林情况进行测量,并出具现场勘验报告。二是建立森林火灾现场面积测量的长效机制。今后凡需出具森林火灾现场测量问题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森林火灾现场面积测量由县区组织两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林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完成。对个别区林业技术人员不足,不具备测算条件的,由发生森林火灾所在区向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派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协助进行现场测量,最后由该区林业部门提供测量结果。
关于“抵”字头房产档案查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市自然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当事人和民政局相关部门,已协助解决低保资格审核问题,当事人表示理解、满意。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重新学习《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全面放开“抵”字头房产档案查询限制性要求,“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查询档案的,一律免费查询。四是严格按照《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查询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完成不动产档案查询、档案复制与利用工作。
2.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1)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重点不突出、日常监管措施不具体”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体系。二是制定下发《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分局按《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机关纪委2020年9月17日到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律等情况。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思想工作明显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经过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与借款人谈话等一系列工作,借款人于2020年8月底前已将欠款还清,同时借款人表态决不会再发生此类事情。借款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被借款人表示歉意,被借款人也对借款人的行为给予了谅解;二是为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了解,各党支部深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增强了对党员干部的了解,掌握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违规报销、长时间挂账问题
(1)关于“超标准报销托儿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巡查组提出问题后,市自然资源局正视问题,认真整改,超额报销托儿费部分涉及11人2640元全部退回,同时深刻反思,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报销标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固定资产记账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工资及车补由开户行阜新银行代发,存入银行卡。由于工作疏忽,银行漏盖业务专用章,现已补盖。二是固定资产记账不及时问题,此张发票明细中电视机、电池、值班室床单拖鞋等,其中电视机1399元应记入固定资产,由于工作疏忽,漏记固定资产账,现已补记固定资产账目。三是通过巡视组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清查了会计凭证和固定资产账目,没有其他问题。同时严格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规范的报销手续执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入账。
(3)关于“个人借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退还欠款10人,金额10368元。二是根据市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局已进一步对欠款情况进行了梳理,没有其他个人欠款。下步我局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三)党的建设还薄弱,党内政治生活还不规范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关于“学习内容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往心里走、往实处做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了《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开展深入研讨,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委精神。二是理论中心组和党日活动学习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重点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理论指导实践,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保密法,进一步做好机关的保密工作。三是结合“周末大讲党”学习活动,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同时,加强业务的培训学习。2020年10月23日,林业和草原工程管理科科长作了题为“服务人民、恪尽职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推进阜新造林绿化工作再做新贡献”的报告,为现场党员干部关于造林绿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极大激发了现场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
(2)关于“党务干部对应知应会的党建知识掌握不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通过经常性、系统化、制度化的学习,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的知识答题,同时利用微信程序,开展了网上党建知识测试。三是组织60名党支部书记和科级干部参加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7月26日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坚持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和年度及时向市委报告情况,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三是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部门所属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办好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建简报。
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新完善的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二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两次到国家种质资源库项目基地现场考察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带领市林业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到省林业草原局请示汇报,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三是2020年7月8日和11月25日,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激发了活力,凝聚了人心。四是2020年12月,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林业中心班子职责分工的暂行办法》,对林业中心班子管理体制、党建群团工作、业务工作、机构细则、人事、财务工作等进行了具体的职责分工,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3.党内政治生活有待规范
(1)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数量较少、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了《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民主生活会制度》《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二是2020年7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三是局党组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每月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带头讲党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了《阜新市自然资源局谈心谈话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营造了良好的机关氛围。二是局党组成员积极开展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下属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形成了合力,打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下发了《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三会一课”制度》《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活动书面记录格式。二是坚持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党支部笔记进行检查。2020年8月19日、11月17日,组织开展党支部笔记互检互评互学活动,对党支部笔记进行互检互评,进一步规范了支部笔记记录。三是坚持每月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做到支部活动有计划,同时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关于“干部政策法规学习不及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政策法规学习,为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及省市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条例》。局党组及所属两个县级事业单位共3个理论中心组分别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开展了集中学习。局机关党委将上述学习内容分别纳入2020年4月份和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分别开展了集中学习。为切实做到领导班子熟知,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学深悟透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0年6月份和7月份组织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综合知识考核测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应知应会知识考核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关于“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局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干部选用相关规定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新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在2020年8月份进行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三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执行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6月24日,市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制定了《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内容和分类及干部档案的收集、鉴别及归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局人教科立即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干部任免表等需要归档材料进行自查,未归档的立即归档,干部纪实材料整理成册。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就行梳理,制定了干部纪实材料清单及样例。在今后工作中,确保做到干部纪实材料在选拔任用工作结束后,立即整理成册。干部档案材料形成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归档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8-2191910;通信地址:阜新市人民大街48号;电子邮箱:fxzrjgdw@163.com。
中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1月8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邮编:123000 Email:bgs2195173@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5号
辽ICP备2021000282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5173 网站举报邮箱:bgs21957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