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解决林耕矛盾扩大造林空间的建议》(82号)答复

日期: 2023-04-25 浏览量:228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翟钟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林耕矛盾扩大造林空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收到您的提案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县区职能部门对此问题进行了多轮研究和谈讨,并向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了反映。省自然资源厅也高度重视此问题,于2023年3月10日省厅调查确权处召集各市局,专门召开了的关于日常变更机制与林耕矛盾问题的座谈会,表示对各市县提出的现实问题将向国家自然资源部进行反映。2023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该文件对林地边界及林地管理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为造林绿化寻找空间提供了方向。

  二、依据新下发的《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国家自然资源部对林耕矛盾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是:

  一是如果“三调”为林地,在“二调”及后续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一直为林地的,按林地管理;如果“三调”为林地,属于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按照农民意愿,以是否砍树复耕为前提,可以变更为林地或耕地;

  二是如果“三调”为耕地,实际属于《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后发生的毁林开垦,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按照耕地管理,产权归属及经营主体不变;没有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可以恢复林地,按林地管理。

  三是如果“三调”为非林地,实际为临时使用或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可以按林地管理,恢复林地。

  四是增加林地空间,将部分园地调整为林地。将油茶等木本油料林、橡胶等工业原料林、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由园地调整为林地。

  三、按照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召集县区相关人员参加自然资源部对林地政策文件的解读,并多次到县区指导造林空间的寻找。现在正在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三调未利用地入手,想方设法帮助县区寻找造林空间。

  四、现阶段国家已要求加快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林地发展范围,明确林地保有量,这些政策措施都是有利于绿化空间的保护和发展的。我局正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积极探索绿化空间,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作准备。

  五、下一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将要印发的《2023年日常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我市将组织各县区调查、举证、补充符合林地认定标准的地块,将新增林地范围纳入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

  总之,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了保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在为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工作。相信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一定会更好。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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