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森林防火隐患排除的建议》(147号)答复

日期: 2023-04-25 浏览量:62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王国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森林防火隐患排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明确土地权属及管理权。一是2023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该文件对林地边界及林地管理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的职责划分较为明确,依据“林长制”要求和《森林防火条例》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规定,属地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政府属地责任、相关部门有行业监管责任、林草区经营单位和个人有主体责任,同时,道路、供电线路等穿越林草区的管理单位有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巡护的防火责任,各项防火责任划分较为清晰明确。

  二、您提出的加强林地周边土地监管。涉及林地周边耕地管理,市森防指办公室在防火工作督查中已将其列入督查重点,要求乡镇和村、林场对已承包耕地加强管理,做好入户宣传,强化秸秆清理,最大程度减少火灾隐患。同时,按照《阜新市森林草原防火令》,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加大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加强野外用火处罚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宣传,竭力减少烧荒人为火源发生。

  三、您提出的增强政府政策扶持。近年来,市县(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上给予了较大投入,如市本级和两县都建立了专业森林消防队,在队伍人员工资、日常工作运转上提供了保障,据市财政部门测算,每年专业队伍人员经费安排约780万元,专项经费150万元,各县区加大护林员、车辆机具购置维护、监控宣传等资金投入,在财力极度紧张情况下尽可能保障了防火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各级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及装备机具支持,以缓解地方财政不足、装备机具短缺的问题。

  四、您提出的对有林地周边耕地进行土地流转。当前,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已经上图入库,对耕地已经落实到具体地块进行管理,在国家“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政策指导下,不允许将现有耕地流转调出。所以只有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规定做好属地林区周边耕地管理,相关部门加强督促协调,多措施合力抓好林草区周边耕地野外用火管控,严禁野外烧荒烧地格等行为,才能有效降低火灾隐患。

  五、您提出的加大宣传教育。在森林草原防火期,特别是春季高火险期,各级政府和部门针对重点时段人员户外活动较多特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发布《森林草原防火令》《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等信息和制作宣传视频,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和平台加强法律法规、防火常识等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风景旅游区、火灾高发区设置宣传标语、宣传旗等,重点乡镇特别针对林草区周边居民入户宣传,签字登记传单接收情况,着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大力推动绿色文明祭祀,积极倡导鲜花祭祀,严禁上山祭拜燃放烟花爆竹和烧纸点烛等。加强“防火码2.0”应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关心指导和建言献策。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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