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3清风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阜新市“2023清风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4-20 浏览量:88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根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 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字〔2023〕5号)要求。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目标任务、打击重点、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联合行动,对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寄递、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场所,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第二部分打击重点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重点打击整治的区域场所。一是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二是交易、利用、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四是非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五是非法交易和放生“异宠”。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区域场所: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候鸟迁飞通道、江河湖泊等涉及非法捕猎(捞、采)野生动植物的区域。二是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等实体场所。

  第三部分是工作措施,主要采取哪些工作形式予以实施。一是加强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四是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五是加强对运输货物、寄递快件的查验。六是加大对进出口货物、物品的查验力度。

  第四部分是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清风行动切实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健全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成果,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方案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15日。


  解读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解读人:周新

  联系电话:0418-2175516


  关于印发阜新市“2023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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